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
1、预检分诊:我所是皮肤专科防治机构,不符合发热门诊设置条件,未设置发热门诊。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采取一级防护,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对全部来院人员(含医务人员、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)进行“一看一测一查一问”(看是否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、查验健康码、询问流行病学史),并且扫描场所码,无异常可正常就诊。对发热患者进行体温复测,体温仍旧异常者,启动转诊程序,由值班医生引导至留观室并拨打120进行转诊,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同时做好转诊后留观室的消杀工作。预检点设有速干手消毒剂、酒精、84消毒液等消毒用品。工作人员每日检查对工作区域台面进行物表擦拭消毒,并做好登记。
2、病房管理:疫情防控期间,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,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,无关人员禁止随意出入。确需陪护的可安排一名固定陪护人员,并发放陪护证。陪护证应有个人信息和身份证相对应,防止冒用顶替。对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报告结果,对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患者收至缓冲病房管理。严格按照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》,做好医疗器械、污染物品、物体表面、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;按照《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》要求进行空气消毒。根据《医疗废物处理条例》和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医疗废物。